锅炉帶负荷连续48h试运行及格后,方可治理工程总体验收手续,以后方可投入便用。
锅炉装置验收包括间验收(分段验收)和总体验收。
中间验收是装置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核对某一段工程装置纪录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中有关丈量数据进行抽査或全部实测,发明问题,纪录在案,如双方有意见不同,则应由外地技术监督部分作最后仲裁。
水压试验是中间验收的重要的环节。装置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技术监督部分的监督下,配合审査水压试验前的全部装置纪录,同时抽査装置焊接质量和胀接质量,在此基础上,按有关规程划定做水压试验。试验时建设单位、装置单位、技术监督部分都必须有人在场,试验及格后,配合签署意见。
总体验收是锅炉装置的最后一项内容,要认真审査锅炉装置的全部纪录和技术档案,并在现场重点检查阀门、宁静附件、自控仪表、烟风道闸板、 吹灰器使用等.并切合有关划定;锅炉辅助设备状况切合有关划定;管道涂色标记等;有特殊要求的锅炉,如油(气)炉的防爆门、热水炉的防汽化、防水击的设施等。